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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热点:租购同权
本文转载自:〖南方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发表时间:〖2018-01-17〗   本文作者:admin-chen   浏览次数:1798

【热点背景】

2017年7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通知,提出将“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权益,保障租购同权。”这是中国首次出现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保障“租购同权”。

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此外,北京、无锡、郑州和济南等多个城市也出台了相应措施,支持拥有经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可进行落户、子女就近入学以及享受其他公共服务等。

【南方预测题目】

继广州宣布租房者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之后,北京、无锡、郑州和济南等多个城市也出台了相应措施。明确表示,对于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无论是租房者还是购房者,其适龄子女均可在相应区域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租购同权”政策,请谈谈你的看法。

【思路解析】

作答此综合分析题目,除了要确保答题内容的逻辑性与完整性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命题倾向性。“租购同权”政策所涉及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内容较为广泛,包括教育、户籍、医疗、就业、养老等等,而本题题干侧重教育方面,答题时要注意体现。二是体现深刻性。政策类题目若能涉及政策原文或领导人讲话等,就会更有权威性,更能体现个人的理论深度。如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讲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一句话迎来全场掌声雷动。

【南方参考答案】

各位考官,对于近来各地出台的“租购同权”政策,我认为其本质上是在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务服务的均等化,其中所强调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资格并不与户籍、房产挂钩,也是国家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化工作中走出的坚实一步。

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租购同权这一政策,不仅放宽了租房人的权利,有利于更好地管控房价,避免房地产的泡沫。同时,也可以有效改善优秀人才因为户籍制度、居住制度等限制而无法留在城市的现象,更能体现城市的“人情味”,进而吸引更多的人才、劳动力涌入,推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背后也暴露出我们的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会不会引发从“天价买房”到“天价租房”潜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考量。

因此,为更好地让此项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实现租购同权,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因地制宜,细化各地租购同权政策的实施细则,除了各地加快试点,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和破冰之外,还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深入理解和接纳最新政策,并进行有效落实。二是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丰富和完善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优秀师资轮岗制度,利用新型技术媒体等共享教育资源,从根本上打破学区房的魔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回答完毕,谢谢各位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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