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些地方户籍改革的好消息不断传来,北京允许外地人在缴满养老金10年后可在京退休、四川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南昌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种种信号显示,曾经对农村人落户紧闭的城市之门如今已经慢慢敞开,户籍制度的坚冰正在逐步消融。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户籍制度日益加剧城乡差距,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统计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然而,完全享受市民待遇人口的实际城镇化率仅为40%左右,还有2亿多农民处在“人在城市,根在农村”的“半城市化”状态。“融不进的城市,离不开的乡土”,成为了许多进城农民的心理写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释放出加快户籍制度的重要信号。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了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的具体目标。要实现这些要求,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绝不能让户籍身份拖了进城农民市民化的后腿。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时机成熟,改革不仅有着强烈的民意期待,而且一些地方先行先试也积累了经验。但同时也要看到,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尤其是涉及面广泛的户籍改革,宜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如在三四线城市等农民入户意愿有限、公共资源并不十分紧张的地方先行放开,着力解决增量;而在入户意愿和公共资源紧张的一二线城市,则着力消化存量,即已进城农民的市民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户籍改革中,亟待消除一些地方以成本高、隐患多为由的不敢改不愿改的犹疑心态。事实上,一些先行先试地区的经验显示,解决进城农民工公共服务的财政成本并不算高,而对三四线城市来说,也并未出现蜂拥而入的农民进城潮。观望犹疑心态说到底,还是城乡二元思想在作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当前我国城镇化已进入提高质量以推进“人的城镇化”为主的关键阶段,解开身份户籍枷锁、赋予农民与市民同等生存发展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站在2014深化改革之年的门槛上,城市和社会的管理者们,是时候该给户籍“松松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