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度广州市军转干部安置双向选择洽谈会的通知
穗军转办〔2012〕3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驻穗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干部处(科)、转业办(移交组):
为做好2012年度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精神,我市将举办2012年度军转干部安置双向选择洽谈会(以下简称“双选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有军转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现场设摊位,与军转干部进行公开见面与洽谈,互相选择,争取双方初步达成接收安置意向。
二、参加人员和单位
(一)参加人员
1、2012年度广州市计划分配的团职、技术9级以上和政策照顾军转干部,以及要求进入非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安置、自愿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营以下军转干部(含技术10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科级以下文职干部,下同);
2、广州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二)参加单位
1、我市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任务的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及区属各有关单位;市直各单位及其属下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有聘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意向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南方精典大厦6、7楼(广州市天河路198号)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高认识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人才资源。今年的军转干部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825人,占88.6%,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94人;专业涵盖医学、计算机、法律、哲学、历史、外语、行政管理等诸多学科,是地方建设不可多得的人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既是一项事关大局的政治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促进改革发展、推动“人才强市”、加快我市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从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人才意识,凸显人才工作理念,贯彻和实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积极参加双选会,坚决完成市下达的接收安置任务。
(二)参会准备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双选会”参会准备工作。参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作宣传公告(自行制作,统一用
(三)接收办法
今年我市军转干部的安置方式,除参加全省军转干部考试得到安置的营以下人员以外,团职、技术9级以上和政策照顾人员,以及考试安置落选的营以下人员,仍按我市原来规定,采取指令性计划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接收单位必须按照市下达的双向选择计划指标数和规定的职务级别及专业的比例数,积极进行选调。如实际选调数未达到市下达的“双选”计划指标数的,由市军转办将余数一并列入指令性安置计划。
各单位在接收军转干部时,应将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可根据军转干部的考核情况和能力专长安排适当的岗位。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或岗位,可先按专业相近的考核进行分类,然后按分类后的考核分数排名,以从高分至低分、或以同类竞选的办法,合理妥善地安排岗位和职务。
(四)注意事项
1、在选择人选时,各单位首先要严格审核军转干部的安置属地,要从符合进入广州市安置条件的对象中挑选军转干部。方法是:检查其是否持有《广州市部分团级以下军转干部指令性、双向选择安置考核证明书》,原则上对没有该《证明书》的人员不予挑选。
2、非公有制企业可根据需求,自行聘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3、参会单位对军转干部要热情、和蔼,耐心接受咨询,做到以礼相待,有问必答,实事求是地介绍本单位的情况。
4、军转干部与接收单位通过双选会达成意向的,应在《2012年广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双向选择意向表》(一式3份,由部队发给军转干部)上签署意见。接收单位将《意向表》和《双向选择选调结果呈报表》于
5、市直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在办理增人计划指标卡、工资、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业务手续时,有问题的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军转干部/业务办理”(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jz/)专栏查阅。
联系人:黄小莉、刘隽远 联系电话:83567021
传 真:8355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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