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详解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真题(三)
3.
面试真题分析:对于这个问题考察,面试专家不得不佩服深圳面试命题者的时效性之强,因为8月5日的面试,引用的是7月31日中国卫生部消息(准确的说应该是8月1日才得知的消息),可见命题是至少应该是在8月1日至8月4日进行的。
相关的事件就是,中国卫生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通知印发《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自2007年8月1日起认真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子系统中的“其它公共卫生事件”一项报告高温中暑病例。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和各类因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卫生、气象部门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温中暑以及其它与高温中暑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一旦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该《预案》还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预案》提出的目的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将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
了解了问题所涉及的事件后,至于有什么“看法”,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几个答题点:
(1)我国将“高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说明了我国政府对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非常重视的。这个点在答题时候,面试专家建议考生一定涉及到这个点,这是一个原则性的答题点。
(2)“高温”在“过去”没有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而“现在”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方面是“制度完善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现在”比“过去”要更“高温”,
“现在”“高温”的危害性要比“过去”更严重了。这说明了几个问题,“热岛效应”是一大成因。目前我国城市高楼密集,汽车、空调及家庭炉灶等大量消耗能源,释放出废热进入大气,使城市年平均气温比郊区可高出1℃甚至更高,城市成了一个温暖的“岛屿”。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混凝土、幕墙玻璃等的应用,加剧了建筑物的吸热。机动车的快速递增,汽车尾气大量排放,也加剧了高温的产生;更重要的是,城区气温高于郊区,刺激了市民对空调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空调主机运转,又将热气排入空气中,如此恶性循环,加剧了“热岛效应”。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谈“看法”时,考生可以就“环保主题”适当地展开自己的答案。
(3)目前从全国的角度来看,“高温”已经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而剩下的就是各个地区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配套相应的执行细则。这个点很重要,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南北跨度很大,而各个地区的的气候特点都是不一样的。对于如何把“高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个点上,各地的操作模式一定是不同的,建议考生可以适当地结合深圳市情来谈一下如何建立适合深圳的“高温应急预案”。
1. 省里有人过来我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市里的领导叫你去安排相关的工作事宜,你会怎么做?
面试真题分析:这道题目是一道组织协调题目。这里面我们要重点考虑的是领导到来后如何安排领导去检查工作,这里由于不同的考生可能有不同顺序的工作流程,这里实际上答案常常是不固定的。面试专家认为我们要抓住的关键是保障省里的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的“流畅性”,因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很多时候细节性的检查项目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所以检查过程中,有可能流程上有可能出现“较混乱的情况”,所以要制定流程表,先检查什么,到哪里检查(检查地点),具体安排单位里哪位同事带领导去检查等问题都要一一在答案中有所体现。同时是哪些领导来检查呢?是否需要安排车去接领导来检查呢?领导可能不止一个人,是否领导存在分工?如存在分工,领导们是分别检查哪些项目呢?这些都要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应对。而且在省检查组检查完毕后,自己也要向市里的领导汇报检查工作的情况。
参考答案:如果省里有人过来我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市里的领导叫我去安排相关的工作事宜,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省里的工作组要来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如果我是相关工作的负责人,“我”首先要确定检查组的专项监督(检查)的目标是哪些方面,在有关工作组的领导到来前,我自己要先了解专项监督(检查)的目标的各个方面,将存在的不足和整改后的情况先记录下来,在领导到来时再如实汇报相关的情况,使领导们检查工作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重点地检查相关的项目。其次要在领导来检查前安排好相关的流程。要先了解是哪些领导来检查,同时确定是否需要派车接领导,同时要确认领导到来的时间和随行人员的人数,还要确定领导存在分工,如存在分工,还要确认领导们是分别检查哪些项目。了解了情况后,就做好流程表,具体安排整个检查过程中的时间、地点、接待的人员及各种具体的事项。
在领导检查的当天,把领导接到检查地点后,要把检查工作的流程表发给领导和相关的随行人员,以避免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混乱的情况。同时要把自己所记录的问题和检查前所整改的情况如实向领导反映,方便领导了解情况。
在省检查组检查完毕后,我会撰写书面的汇报,也要向市里的领导汇报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
2.在你曾经组织过的活动中,你觉得其中有什么遗憾,如果时光倒流,你怎么改变这个遗憾。
面试真题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网上有很多考生都觉得有一定的“难度”,问题的焦点在于一个问题:“如果从来没有组织过活动,那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面试专家的观点是,作为一道开放式的面试题型,命题者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考生的“普遍性”,即不是每一个考生都从事过学生工作(或活动),而真正有机会作为“组织者”组织一个活动的“几率”其实还要更小一些。这样一来,其实某种程度上就可能导致一些考生“编造”答案,而这种情况违背了招录方通过面试考察和了解考生情况的初衷。所以这道题目略为有所欠缺。但这里引入“时光倒流”这样一个新的场景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创新,给了考生很大的想象空间。对于这道题目的回答,由于每个考生的经历都不一样,“其中有什么遗憾”更是各有各的故事。但
3.对于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招警高学历歧视事件”,你有什么看法?
面试真题分析:“招警高学历歧视事件”其实也是一个非常接近面试时间的热点时事,而且这道07年深圳公务员面试真题的话题,就是本次07年深圳公务员招考资格审查中发生的一个事件。深圳的“勇气”和“时效性”再次让人拜服。
而题目中“招警高学历歧视事件”,讲述的是在今年5月17日,深圳市人事局和公安局共同发布了《2007年上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公告称,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安厅决定组织深圳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502名,其中包括治安警E类60名,限深圳户籍生源,大专学历。家住福田的小李看到公报后,感到自己的机会终于来了。由于有亲属在公安机关工作,小李对于民警的职业一直“心向往之”。两年前他从深圳高职院本科毕业后待业在家,一直在做着警察梦。小李认为既然大专生能报考,那本科生更不例外,于是就从网上下载了准考证和报名表,开始复习功课。往年,深圳招考民警往往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笔试。但今年的程序变成了先笔试,再审查,然后面试。考试结束,笔试成绩公布,小李名列前十,前景看好。
终于在7月16日上午,信心十足的小李早早来到深圳体育馆参加招考资格审查。没想到,在笔试中名列前十、24岁的小李满怀信心地参加深圳市人民警察的招考资格审查时,却被告知没有面试资格。招考方回绝的理由很简单,他报考的治安警E类只招收大专生,而他的学历是本科。对此,小李带着愤懑地说:“难道深圳的警察队伍不需要提高吗?”小李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只能猜测在招考公务员时,有关部门是否在“暗箱操作”。
面对本科生的责难,深圳市人事局表示,他们只是代招单位,划定学历限制的是深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治安警E类一般属于路面警,平时日晒雨淋工作辛苦报酬也相对较低,公安机关可能是考虑到大专生相对吃苦耐劳,而本科生恐怕难以承受才做出这种选择。工作人员对此的回应则是一句话:“学历歧视。”只不过,以往只是对低学历的歧视,而现在变成了对高学历的歧视。据广东省招警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像小李这样以本科生身份报考治安警E类被刷掉的考生有一两百人,而治安警A类总名额157人,远超E类的招生额(60人),但深圳本科考生报考该类的人数却不多。
对于这个问题,面试专家认为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深圳市人事局和考生之间就职位的“招考条件”问题上存在巨大的“理解差异”。 小李这一类“高学历的考生”认为既然“低学历考生”都愿意招收,当然“高学历的考生”“屈就”过去报考,按道理即使不“热烈欢迎”,至少也不至于“拒不录取”。于是这种考生的这种“潜意识”,刚好碰上了招考单位“实用主义”倾向。招考单位认为自己所招的职位不需要“那么高的学历”。面试专家认为招考单位的想法很简单,他们认为“高学历考生”在报考时候的“屈就”仅仅只是“暂时性”的“屈就”,而不可能是“永久性”的屈就。问题的关键,即两者之间的巨大“认识分歧”就在这两个点上。这里面的逻辑或许需要分类讨论才能“明晰”起来,以下面试专家希望用通俗易懂的言语来尝试做一个分析:
第一、对于考生而言,其自身观点的逻辑支持点是:
(1)我是“高学历的考生”,你的职位要求低过我的个人条件,你没有理由不要我。就像去菜市场买一斤菜,你的青菜卖1块钱一斤,我给你两块钱一斤,你没有理由有钱不赚,硬是退给我一块钱。这就是这部分考生的逻辑。但问题的关键是,招考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和报考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多出来那部分“利益”,人家有“权利”不要。这是考生逻辑中错误的部分
(2)当然考生的逻辑中也有正确的,值得支持的部分。本科生和大专生,实际上本科生从“范围”上来讲是可以说“本科生”一定是具备了“大专”的学历水平。这里面面试专家希望用“极端法”来寻找支持考生观点的依据。即如果一个本科生是一个专升本的考生,即他是读完了大专再读本科的,他拥有“大专学历证书”和“本科学历证书”。那么矛盾就出来了,这一位“地道的”本科生是否就不能报考“大专学历有求”的职位呢?那么人家只拿自己的“大专学历证书”出来,“不告诉”你其是“本科生”,那么是否这一类“本科生”(后者说“假大专生”)就能“网开一面”获得报考该职位的机会呢?这里面很明显,招考单位的“低学历要求”是存在漏洞的。而“有漏洞的制度”从逻辑上看就可以认为这个制度是不合理的,是需要调整的。这是考生逻辑中正确的,值得支持的部分。
第二、对于招考单位而言,其自身观点的逻辑支持点是:
(1)我是“用人单位”,我有权选择我想要的人。我不想要“高学历的考生”,这是我们“用人单位”的权利和自由。诚然这个观点,如果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从雇佣关系的角度看,其是正确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公务员的招考不是“简单的”、“经济学角度”的“政府”与“考生”之间的雇佣关系。他具有“公共意义”甚至具有“宪法的意义”。为什么?从宪法的角度看,人民群众是要“当家作主”的,而参与国家公共管理是公民的“权利”,所以不是简单的“政府”雇佣谁去做“公务员”。公务员的招考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公共管理一种“选拔性的考试”。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把“招考”当作自家的事情,那就不对了,不是你“用人单位”自己的事情,而是整个国家的事情。这一个点如果搞错了,就会产生一些错误的想法和错误的逻辑,也就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2)当然“用人单位”的逻辑中也有正确的,值得支持的部分。那就是“适用性”和“实用性”的问题。这个点不是公平的角度出发的,而是从行政工作所特有的,也必须要强调的。因为公共管理也要强调“资源的合理安排”。这里面面试专家也希望用“极端法”来寻找支持“用人单位”观点的依据。就好像之前许多新闻多报道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卖猪肉的新闻,诚然“卖猪肉”并非是一个不好的工作,但是从国家人才的使用角度来看,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才使用的巨大浪费”。“用人单位”在某些职位上只招收大专生,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某些职位不需要“高学历的人才”就可以做好,所以从“适用性”和“实用性”的角度来看,其逻辑并无不对之处。
(3)“用人单位”的逻辑也有部分正确的逻辑。那就是“用人单位”觉得“高学历考生”容易“跳槽”,“高学历考生”不如“低学历考生”吃苦耐劳,而且“低学历考生”不易跳槽。对于这个逻辑,面试专家建议考生要辨证地看,一方面确实从总体上看,“高学历考生”不如“低学历考生”吃苦耐劳,而且“低学历考生”不易跳槽。但是是否所有“高学历考生”都是不吃苦耐劳,容易跳槽?是否所有“低学历考生”都一定会吃苦耐劳,不容易跳槽?答案是未必。“一根竹竿打着一船人”并不是一个可取的对策。
综合“用人单位”和“考生”之间的逻辑观点,其实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双方的观点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两者的利益急需协调。
至于这个事件所隐含的深层次的问题,实际上焦点集中在为什么那么多的“高学历考生”愿意“屈就”这些“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呢?原因之一是没有合适的报考职位供他们报考,这里有专业限制等原因;二是竞争的激烈性促使一部分考生为加大录取的几率而“自愿” “屈就”这些“低学历要求”的职位,这里延伸开去是目前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对于这个点,面试专家建议考生可以重点展开这个点,因为,从本质上来讲,我们的最佳对策并不是要求提供“低学历要求”的职位的“用人单位”去同意“高学历考生”的报考要求,因为即使“高学历考生” “自愿” “屈就”这些“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很多时候也是“迫不得已”,所以治本之策还是在于解决目前“大学生就业难”,使得“大学生”能够有更多的就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