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贺南方学员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监狱等热门职位状元
您的当前位置: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 信息服务 >> 行测信息 >> 正文内容
类比推理题类型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10-05-31〗   本文作者:admin-han   浏览次数:1487

 

 

类比推理考察的是考生对词语内在关系的分析能力。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判断推理中类比推理可分为集合概念类、逻辑关系类、同时附带考察一些常识知识。考查形式为先给出一组有某种相关的词,然后在选项中找出一组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近似的词。

 

按照题型的不同,类比推理题可分为如下类型:

 

两词型:其基本形式为:AB (AB为两个存在某种关系的词语)

三词型:其基本形式为:ABC (ABC为三个存在某种关系的词语)

四词形:其基本形式为:()对于A相当于()对于BAB是没有关系的两个词语)

 

按照类比推理考查内容不同,大体可分为如下类型:

 

1.因果关系:哲学上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现实中常用“因为……,所以……”来表示。

2.并列关系:并列关系通常为同一类属下相互并列的概念,同时包括了对比关系、相邻关系等。

3.对立关系:即矛盾关系,是指两个词在意义和立场上完全相反和对立的关系。

4.属种与种属关系:我们将外延较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称为种概念。属种关系是指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对于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例如:“动物”与“脊椎动物”,“劳动者”与“农民”。种属关系是指外延较小的种概念对于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于关系),例如:“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在这一对关系中,由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脊椎动物,但脊椎动物不一定都是哺乳动物,这样,“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5.质同关系:是指两个词在本质属性和根本立场上完全相同的关系。

6.人与物的对应关系:与特定或相关人有关的物的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这里的“物”包括:作品、学说、典故、身份、行为、环境、事件等。

7.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指事物的整体及其组成部分的关系。

8.事物与其作用对象的关系:在事物之间也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个事物作用于另一个事物,被作用的事物就称为作用对象。

9.描述关系:指一个词是对另外一个词的形态、颜色、特征、性质等的说明或描述。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考试培训 | 辅导资料 | 行测信息 | 申论信息 | 面试信息 |南方公务员博客 | 网站地图 | sitemap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广东公务员考试 | 广州公务考试 | 深圳公务员考试 | 广东选调生及公遴选 | 事业单位招考

南方公务培训中心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西校区实训楼516

联系电话: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务考试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20522号

       
  • 电话咨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