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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10-04-30〗   本文作者:admin-han   浏览次数:3108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各招录单位通知每位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各招录单位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的具体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下列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应持有内地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应持有暂缓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应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发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将于5101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由各招录单位通知每位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各招录单位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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