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蓬勃发展,各种良莠不齐的互联网信息也随之而来,并在网上传播。借鉴韩国渐进式推进网络实名制,或许能有效治理黄色信息、网络暴力、垃圾邮件等不健康的内容,更有效推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计划,韩国最有影响的两大商业性门户网站DAUM和NAVER将率先执行这一规定。登录这两大网站的网民在输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才能在网上发帖。其他主要网站也已在7月27日前实施这一规定,这是依据于7月27日生效的《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络及信息保护关联法》而制订的。政府将对违规网站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约930韩元兑换1美元)的罚金。此前,韩国已要求网民在注册网上邮箱和聊天室用户名时必须使用实名,并进行身份证号码验证。
此次推行网络实名制的35家网站是日均页面浏览量在30万以上的门户网站和日均页面浏览量在20万以上的媒体网站。为便于网络运营商和网民适应这一新规定,并有效保护网络信息发布者的隐私,韩国信息通信部允许网民在通过身份验证后,用代号等替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发布信息。同时,信息通信部还计划在网上发放宣传手册,指导网民进行身份验证。
此外,韩国信息通信部将通过伦理委员会对网络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韩国信息通信部计划建立网络名誉纠纷调解部,专门处理网络名誉侵权行为。
另外,对于17岁以下没有身份证的青少年,网站在获取青少年详细信息后,会通过向手机发送密码的方式确认使用者身份。由于韩国手机在销售时必须有身份证明,因此,网络管理部门在需要时可以通过与通信运营商合作,追查上网者的真实身份,对未成年者加强管理,提供保护。
韩国是全球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目前韩国已通过立法、监督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这项措施于2002年由当时的执政党提出之后,曾引发激烈争议,不少韩国民众担心此举会泄露个人隐私、限制言论自由。不过经过数年的实践操作并不断完善,韩国民众已经普遍接受网络实名制。眼下,这一制度在韩国已经不再是什么争议性的话题。
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对企图通过网络从事不法活动的人来说是一种威慑。特别是那些不适宜青少年浏览的网站,由于规定使用者浏览前必须填写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些网站与未成年人隔离,也让那些在网上发布有害信息的网民三思而行。
网络实名制是韩国网络管理最大的特点,成为网络安全的基础。
从韩国先期网络实名制的一些措施来看,网络实名制在韩国社会树立了网络世界也存在伦理法制社会意识的观念,为保护网民权益,规范网民行为,预防和查处网上犯罪奠定了基础。网络实名制还促进了韩国网上银行、网络消费等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资金进入网络产业,带动韩国网络产业不断升级,提升了网络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由于韩国政府要求运营商对个人信息提供严格保护,因此实名制得到了韩国公众的认可。
6.2009年3月11日,参加全国两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这条消息被公众普遍认为是这次两会对“网络监督”最直接的赞扬和肯定。
相信每一个关注社会焦点的公众都知道,有关对牢头狱霸的严打起源于云南那场轰动一时的“躲猫猫”事件,正是由于网络的介入,从而使真相在较短的时间内大白于天下。有媒体曾宣称:这是本年度公众网络监督的又一次胜利。
说起网络监督,或许大家有点陌生,如果说起2008年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周老虎”、“杨丽娟”、“林嘉祥”和“天价香烟周久耕”等一连串事件,估计每一个人都会如数家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而这些起于现实,兴于网络的轰动事件,无不预示着网络巨大推力影响现实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2.53亿人,且每月以8位数的速度快速增长。毋庸置疑,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和网民总量的裂变式攀升,使得处在技术顶端的网络世界的自由联通,滋生出了各种网络文化现象,除了常规的诸多公共信箱的版块之外,如博客、论坛、QQ、MSN等互动式的交流平台和个人私密空间成为众网友的新宠,特别是网友们在虚拟空间,利用现代技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的“人肉搜索”,让诸多通常情况下无法见诸阳光的东西在另一个空间完全展示出来,正成为正常的各种监督之外最先进、最见效、门槛最低的新型监督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对“网络监督”这样评价:网络监督的兴起,本身就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而网络又为公众行使知情、表达、参与、监督四大民主权利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
7.2009年5月7日晚8时许,年仅25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一辆疑似改装的三菱跑车撞死。在这起事故中,“富二代”的头衔、同伴“抽烟打闹”的嚣张举动惹得网民群情激愤。一时间,网络搜索如洪水般蔓延开来,就在网民为网络民主自喜之时,网络人肉搜索在事发第五天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浙江衢州新闻网发布新闻,胡斌的母亲陆某,已经查证,并不是衢州市政协委员、移动老总。只是同名同姓,张冠李戴。而被传是胡斌的母亲的那个陆红英是衢州本地人,衢州市政协委员。她的儿子年仅15周岁,正在衢州本地读初中。对于网友人肉搜索她的相关信息并胡乱指责,陆红英既气愤又无奈。“这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也给我的员工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更让我担心的是,我的孩子也知道了这件事,我现在怕他的身心健康受到负面的影响。”网友搜索到的另一个陆红英,是杭州某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总。这家网络公司也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 肇事车主陆红英与本公司法人代表陆红英同名,导致网上散布了很多我公司的信息,因此招至大量被不实信息误导的网友在本站留言及谩骂,对本公司及法人代表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此,我们慎重申明:我们也对死者惋惜,对肇事者愤慨,但我公司法人代表绝非肇事车车主(肇事车是登记在其母名下的)。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人肉搜索”这把双刃剑到了该反思的时候,而“网络暴力”更是不刹不足以正社会风气。
人肉搜索并不是“原罪”,但其威力依旧令人生畏。姑且不谈反网络暴力的“中国网络搜索第一案”,几乎在杭州飙车案的同一时间,一场上万网民参与的搜索之战正在四川南充打响。因为堵车造成纠纷,一名驾车女子扇了路边摆摊的大爷耳光。不久后,该女子不堪承受住址、工作单位甚至是“三围”统统曝光的压力,来到嘉陵江边几欲轻生。
这险些就是一条生命的代价,无选择性的曝光令人肉搜索的光环渐渐褪去。的确,作为网络产物,人肉搜索继承了网络与生俱来的盲目性和非理性。曝光个人隐私,人身攻击,甚至沦为打击报复异己的工具,种种藏匿于虚拟世界之后的复杂表情,使得网络搜索已经从最初为弱势群体代言的正义之举,逐渐沦为一部分人的暴政手段。值得注意的是,仍有高达95%的网友对其表示支持,在网络这个不透明的温床里,一种“人人参与,却又人人无责”的侥幸心态日渐凸显。
8.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日前在“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庆典”上表示,实施网络实名制是势在必行。
据悉,随着中国网民人数逐年增多,网络媒体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也产生了很多问题。胡启恒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天使的一面,但同时也有恶毒的一面。如果没有有效的方法遏制,网络会成为罪恶的源头,而不是美好的家园。
胡启恒指出,实施网络实名制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人有责任心。“如果没有侵犯法律,没有侵犯公众利益,没有人找你,但是你做了坏事,那么要为此付出代价。”
胡启恒主张互联网治理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行政,社会监督,不过她认为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9.网络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种种便捷的同时,其使用中的一些消极因素也在困扰着人们。近些年,从“艳照门”事件的频频曝光,到“人肉搜索”的滥用,网络使用中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如何维护网络的安全和秩序?网络实名制便提上了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
网络是虚拟的,但是实名制要求真实身份、实名登记,两者并不冲突,因为实名制的作用仅仅是有效控制不良现象的出现和散播,而并非针对一般的网络交往。既然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活动秩序也同样适用于网络活动,也需要在网络环境下建立起安全有序的网络诚信体系,网络的安全和秩序需要实名制的支撑才能更加稳定。
反对的声音也不少,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网络实名化是对“言论自由”的不当控制。这个观点恰恰应当成为网络实名制实施的关键性依据:“话语权”自然是指说话的权利,与权利相对应的则是义务。公民权利本来就是权利与义务的相互统一,因此,作为与“话语权”相对应,话语的责任意识不可或缺。如果只是任由“话语权”泛滥而说话的人却不用为说过的话负责,很容易造成网络环境的劣质化和网络秩序的失范。
网络的参与者中有大批人生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甚至孩童,他们一方面享用着网络带来的丰富信息,另一方面也容易被网络中可能暗藏的负面因素影响,网络秩序的建立刻不容缓。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要求从2009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新规定实施后的效果还有待考察,但这一规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网络健康发展。
三、作答要求
1.给定资料1—3中,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消息发布后,引发的争论此起彼伏。请说明双方争论的焦点何在?
要求:概括准确,观点鲜明,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200字。(15分)
2.材料5中提到,在韩国,网络实名制已经不再是什么争议性的话题,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的举措给我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带来什么启示?
要求:分析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200字。(15分)
3.给定材料7中提到,“高达95%的网友对其(人肉搜索)表示支持”,且“一种‘人人参与,却又人人无责’的侥幸心态日渐凸显”,请对这种心态进行分析,并指出这种心态所反映的本质问题。(15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不超过200字。
4.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对“网络监督”这样评价:网络监督的兴起,本身就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而网络又为公众行使知情、表达、参与、监督四大民主权利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请结合给定材料谈谈如何用好网络监督这一利器。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300字。(15分)
5.针对材料中提出的“网络暴力”问题,写一篇论述文。
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掌握在900字左右。(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