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2010申论模拟题五
一、注意事项
1. 本试卷由阅读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 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立即停止作答。
3. 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答题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二、给定资料
1.2008年5月,在成都一家技术公司工作的孙伟铭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
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孙伟铭在醉酒状态下驾车,与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轿车追尾后并未停车,而是逃离现场继续向前行驶。
当车行至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超速驾车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4辆轿车,直至自己的轿车无法动弹。这起严重交通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财产损失5万余元。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孙伟铭当庭提出要上诉。
成都中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说,孙伟铭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长期无证驾驶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反映出其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公共安全的蔑视;醉酒后,孙伟铭仍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发生追尾事故后,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明知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会发生与对面车辆相撞、车上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审判长指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危险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此案的判决综合考虑了被告人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人及家属所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等因素。
2.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处宣传科科长赵永强称,据统计,今年西安市上半年以来,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239起,死伤较多。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占20%左右。
酒后驾车缘何愈演愈烈?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处副处长王为首认为,目前法律法规惩处不能让酒后驾驶者警醒。田雄志则指出,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较轻。
私家车车主代表、青年作者周炜认为,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根源在于许多人认为只要有钱,可缴纳罚款或赔偿就可以了事。
赵永强认为,许多人有这样的错误观念:“出事大不了拿钱来摆平。”
前不久,一男子酒后驾驶一辆高档越野车在西安市南郊雁翔路上发生交通肇事,撞死一人。但从当日凌晨1时到中午12时,在处理事故的交警办公室椅子上,酒后肇事者一直在睡觉。
酒后驾驶承担多大责任?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博认为,交通肇事罪引起争议,最大的问题正在于醉酒驾驶肇事。成都孙伟铭案的判决结果(酒后驾驶致4死1伤,一审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我觉得不能接受……但如果按交通肇事罪判,处罚轻,民愤难平!
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强国指出,目前我国对酒后驾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比较模糊,法律在交通肇事处罚的层次、标准是比较低。
新增醉酒驾车罪可能不可能
金博建议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罪”,只要有醉酒驾驶行为就触犯刑法。罪名确定、刑罚细化、处罚加重——这是科学处罚的需要,也是解决司法混乱的需要。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陈庆文认为,醉酒肇事应按交通肇事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目前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看跟哪个罪靠更合理。醉酒驾驶造成重大后果,在刑法修正时应另设罪名。对醉酒驾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目前只能行政处罚,但处于犯罪边缘的情况怎么进行治理是个问题。
吴强国认为,立法上应把醉酒交通肇事的刑罚提高,或者把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刑罚单列出来,作为加重情节,对所有的人也是一种警示。
3. 日本是一个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趋严规定的国家。就在今年5月,日本福冈一起酒后驾车案的判决,再度引起了日本社会极大的关注。
两年前,22岁的肇事司机今林大,在酒吧喝酒后超速驾驶,在跨海大桥上追尾一辆驶往福冈的吉普车,导致吉普车冲出大桥护栏坠入海中,车内3名幼儿因撞击加溺水无一生还。此事在日本引发了极大的社会震动。在该事件中,孩子父母侥幸逃生。在限速50公里的跨海大桥上,今林大把小车开到每小时逾80公里,撞了前面的车子,不但没有刹车,反而继续加速。当时该事件就上了《读卖新闻》的头版头条。事隔两年多之后,这场日本举国关注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今林大“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成立,被判监禁20年。
在2001年,日本把违法驾驶导致死亡者的最高徒刑提高到15年。2005年,日本又将酒后驾驶导致死亡者的最高徒刑提高到20年。今林大被判20年,法理依据就来自这里。很显然,这是一个趋严的法律架构。在2001年以前,日本关于交通肇事的法律规定,与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比较接近,最高只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而在2000年,发生了“小池大桥案件”,无照驾驶者在人行横道轧死两名大学生。有关报道说,日本法学界和民间人士由此发起了对法律进行修订的运动,37万余人联署签名要求修改法律,惩治恶性交通肇事行为。
2001年12月25日,关于“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的新法通过施行,在2007年还增加了对摩托车肇事同样严厉惩治的条文。严刑的威慑力是显见的,近年来在日本已极少发生酒后开车伤人的恶性事件。
4. 美国在防止交通事故方面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尤其以汽车保费的调节最为重要。美国全国联网的事故记录体系和完善的保费计价制度,把开车安全和每个人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夫妻俩共开一辆纪录良好的车,每年只需花不到500美元的汽车保费。而一个有轻微违章记录的单身汉,每年很可能要为擦伤他人车辆等小事故支付好几千美元保费。另一重要经验是严对酒后驾驶。除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一年,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近年来认定酒后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更是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由于年轻人酒后开车的比例较高,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者,血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开车。
美国法律规定,当一个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08%时驾车,被视为醉酒驾车。如果被警察第一次抓住,要当场没收驾照,并被立即送到拘留处医疗中心,关押12至48小时,理由是禁止他不清醒时再次上路。次日,这名司机要交纳数千美元的“保释金”以及250至400美元罚款才能走出拘留处,外加75美元医疗中心使用费,并吊销驾照一年。如果他开的是商用车,那么还要通知他的雇主。如有第二次,罚款加倍,吊销驾照两年。以后再抓,惩罚更重。
除了罚款外,司机还要重新到驾驶学校里上课,学习内容除了有关法律文件外,还包括到医院里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看驾校播放的醉酒驾车造成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还有人被罚到道路上执勤,做30天至90天的社区服务劳动等。屡次犯错的,甚至会被送去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在真实车祸中死亡者的残破尸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
加拿大,规定凡酒后驾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死亡的入狱14年。澳大利亚对醉酒驾驶重犯者,也是判刑10年。法国对酒后驾车的司机,除了罚款与监禁外,甚至可能要没收汽车;新西兰酒后驾车要被吊销驾照,官员酒后驾车要开除;在英国,如10年内有3次被判酒后驾车,就要被吊销驾驶执照.在司法落实方面,英国的处罚往往很“具象”,比如曾有一名75岁的男子酒后驾驶连撞两辆车,被勒令在2个月内不得于上午9时至晚7时出门,警察还在他的腿上装了一个电子跟踪器,以监视其行动。只有这样具体细致的“法律调整”,才能确保有效地“治病救人”。新加坡:初犯者将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罚款或者长达6个月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1年,并且处罚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
5. 在我国,目前尚没有“危险驾驶致死伤害罪”的罪名,在偏轻的“交通肇事罪”与较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也没有一个中间地带。这说明我们的法律是有缺失的。中国对饮酒驾车惩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 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一旦发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地方法规有其他规定的,各地也要严格执行。
集中整治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
刘金国说,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要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刘金国表示,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
申论模拟题
申论要求
一、 根据3、4的内容,比较分析日、美两国处罚酒后驾车的做法。(20分)
要求:概括准确,分析合理,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 结合给定资料,概括我国在处罚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谈谈怎样保障交通安全?(30分)
要求:概括合理,分条作答,切实可行,语言流畅,字数不超过500字。
三、 根据材料内容,针对我国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以《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国家作用》为题,写一篇议论文。(50分)
要求:1. 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
2. 观点明确,联系实际,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 全文不少于800字。
参考答案
一、
日、美两国处罚酒后驾车的做法:
国民交通安全法教育与严格管理并用、立法规范国民遵守交通安全法、严刑处罚形成国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两国的不同:
日本更强调他律。日本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在法律上日趋严加规定,以严刑的威慑力,防止酒后驾车、酒后伤人的恶性事件;而美国是在社会环境引导和熏陶下的自律和他律的结合。美国政府意识到防止国民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不仅仅靠法律的严惩,还需要国民安全道德意识的提高。
两国做法的借鉴意义:
必须把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将教育引导与严加处罚结合起来,引导国民遵守交通安全,对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严刑处罚,最终通过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促使国民养成遵守交通安全的习惯。
(298字)
二、
我国在处罚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足以起到震慑酒后驾车的作用,对交通肇事罪的制度设计过分偏重对行为后果的惩罚,阻碍了其预防作用的发挥。违法成本太低,是酒后驾车屡禁不绝的最根本原因。
应从以下方面保障交通安全:
第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我们社会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的过分容忍,酒后驾车肇事的犯罪成本始终高不起来,一些人甚至还有“酒驾怕什么,用钱就能搞定”的想法,才不断制造着比车祸本身更严重、更弥散的社会负效应。
第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在日常执勤执法中,加大对驾驶员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等科技装备,对发现酒后的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员都不敢碰酒后驾驶的高压线。同时加强主要公路沿线的巡逻管控力度,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确保道路的畅通及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国民交通安全道德意识,使市民和司机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456字)
三、
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国家作用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醉酒驾驶“猛于虎”一点都不夸张。公共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前提,而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固然应当倡导宽容精神,但并不意味着矫枉过正以致“宽大无边”。
交通安全管理,国家作为主体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只有从整体上、各个方面配合管理和防范才会收到效果。交通安全的管理是一个国家行为,在管理中国家应当起到的作用和制定的相应对策如下:
第一,完善法制,加大处罚力度。不让惨祸发生需要“硬约束”来保障。按照我国目前《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酒后驾车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样的处罚力度显得太轻。要解决违法成本太低这个问题,就要完善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提高到刑事层次上,国家《刑法》对酒后驾驶需深入探讨、完善。
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酒后驾驶,加强检查常态化;同时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坚持做到一视同仁方面也还有待改进。
第三,借鉴外国经验。巴西实行的“零容忍”法令规定,若发现酒后驾车,一律罚款500美元左右,并吊销驾照一年。若血液中酒精浓度超标,还面临6个月至3年监禁。我国的相关法律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使得驾驶者在喝酒前一定要掂量后果。而对于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的,则从重处罚,对其行为进行公示,甚至免职。
第四,推行公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酒后伤人给人身安全带来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广大司机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酒后伤人对生命健康的践踏。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依靠群众的智慧,形成诚信驾驶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和对对生命的无限尊重。
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即通常所说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备考的的序幕已经拉开,相对往年来说,广大考生已积极投身到2010年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备考中。同时我们在与考生的交流中发现不少考生虽然积极主动的学习与思考,进步也很快,但某些关键点上的把握欠佳。现在我们以2009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为例阐述近年申论考试变化,以期能为奋斗在公考之路上的千千万万辛勤者以指点。
近年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变化可以从题型设置和提问方式、给定材料的展现方式、社会问题的考察与把握三方面来分别了解。
1、题型设置和提问方式上,除了第一题和第四题是比较稳定的概述题(概括主要问题)与申论文章(策论文)外,中间的题目偏向于评论类型,出题灵活、多变、新颖,常常令人不知从何处下手,如:
第二大题第一小题要求,对“给定资料3”中林老板的心态进行分析,并指出他的心态所反映的本质问题,这属于我们在课堂中所总结的现象评论分析,即对;第二小题要求,“给定资料11”提出了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对策,认为提高粮食价格是关键之策,不必担忧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他的这种观点有没有道理。为什么?请谈谈你的见解,这属于观点评论分析。
第三大题第一小题,“给定资料5”对内地省区“欢迎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口号提出质疑。请对此进行分析,谈谈你的见解,再一次是观点评论分析,结合此前的2006浙江等地都曾考过观点评论,所以,中间的这些小题目中,观点评论值得注意,关于该类题型的具体解题思路,我在后面会提到;第二小题如此提问,某学术团体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我国粮食问题召开研讨会。在关于解决问题对策的讨论中,有人发表了“四点对策。”,要求:1、明确指出存在哪些问题;2、写出相关的修改意见(包括写出需要补充的内容。)这种对策的判断分析与修正题我们应该似曾相识,2005和2008中央都曾以此为题。
简单一分析,这就是我们现在需要面对的一滩浑水,我们无奈而困惑的追问,现在申论就没有命题规律和重点了吗?这些精灵古怪的题目层出不穷,提问方式越来越灵活多变,究竟怎样应对?
2、给定材料的展现方式上,通过考试大纲中的规定“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我们懂得无论题目有多大变化,给定材料始终是作答的基础,比如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等,都体现在材料中。
我们在课堂中曾经把材料用以体现对策、原因、存在的问题等有效信息的方式,总结为两种:直接式和间接式。所谓直接式,指的是材料本身很直接、很正面地揭示出原因、对策;所谓间接式,指的是,材料本身并没有过多正面、直接、明显地体现出对策等有效信息,而是通过间接、侧面、委婉的方式暗示出相应的对策,如需要你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对策措施,可是材料中没有直接提到有关专家学者建议认为怎么做,相关方面、政府部门、国外政府有何经验做法,但却告诉你,“农民工劳动合同率低,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一问题,也就是说,材料本身虽然没有直接、正面告诉你怎么去做,但却间接、侧面地暗示你根据这一问题:“农民工劳动合同率低,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间接利用材料提出对应的对策,“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严肃治理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这就是利用材料、提炼材料的间接式,这也是材料展现的更为巧妙和高难度的方式,也是近年来申论的命题趋势所在。
在下文中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的
2009中央申论的材料在展现有效信息的方式上呈现出这样一种风格特点:
一方面,在体现出我国经济发展所要解决的问题上,材料很明显、很直接,当然第一题是传统的概括材料题,本身也只需要客观、直接地利用材料,忠实于材料,只需要语言上的提炼,而无须内容上的转化与拔高,所以第一题,“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也面临许多问题。请概述给定资料反映的我国当前经济发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能够比较直接地通过对材料的概括与整理而完成,比如材料二和材料都直接通过相关方面的错误片面做法或所面临的不良状况揭示出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广东的产业结构有硬伤。这种结构模式支持了过去二三十年广东以及东部沿海经济的快速增长,现在则遇到严峻挑战”,“东莞土地的利用效率越来越低,却无法整合,电和水的资源也很紧张,电厂污染也很厉害”,材料三和材料四则和直接、正面地通过相关人物的看法揭示出存在的问题,“当记者问林老板,有没有考虑走出低端化生存,增加企业的研发能力,推出高端产品,林老板有点无奈地笑着说:“还没有这个能力”,“目前让徐老板最为头疼的是高级技工的缺乏。”等等,这里不一一列举。
该题需要概括我国经济发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答案试析如下:
“给定资料”中反映出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工业上的产业结构以及农业上的粮食安全问题。
一、产业结构上的问题包括:1、产业结构低端,依靠原材料组装加工,缺乏定价权; 2、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上涨等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增加;3、企业缺乏自主研发,走出低端化生存,推出高端产品的能力;4、成熟的技术工人缺乏;5、土地利用效率越来越低,却无法整合,水电资源紧张,污染严重;
二、粮食安全上的问题包括:1、跨国公司在我国建立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流通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2、耕地面积减少;3、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致使大面积耕地荒废;4、国际粮食危机严重,多个国家因粮价飙升而导致骚乱;5、农产品作为发达国家重要的金融工具,被作为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使用。
另一方面,在体现解决问题的对策上,比较直接、正面、明显的材料并不多,只有材料一中胡锦涛总书记的看法和材料六中稻盛和夫的看法,但这并不等于材料没有揭示出相应的对策,而只是意味着材料用以体现对策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它们通过一种间接而又侧面的方式展现出对策,比如,材料中提到相关人士对存在问题或原因的看法,相关方面的错误做法等,材料以这样一种间接、侧面的方式暗示出对策,我们需要根据这些问题、错误做法,从而间接地转化为对策。(关于这一点,本文的第二部分会作交代)
3、社会问题的考察与把握上,通常情况下,申论材料涉及到的社会问题具有两种考试方式:
第一、社会问题的主题单一、集中、明显,也就是所考察的只是某一个社会问题,即便涉及到不同的想象,最终都可以较明确地将其归纳于同一主题之下,如200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无论是主张还是反对怒江水电开发,最终材料的主题很明显地可以归于生态文明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问题;200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尽管材料先涉及土地征用问题,又提到土地的利用管理问题,但最终仍然可以一语概括之,土地问题;
第二、社会问题的主题分散、模糊、问题中纠缠着问题、不易准确把握其宏观主旨。比如,2009中央申论之社会问题的主旨把握,是令广大考生最为头疼困惑、争论不已的问题。材料中提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问题,忽然又笔锋一转,跳到了粮食安全与粮食增产问题,中间又穿插着自主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话语,这一切都无疑令考生心惊肉跳,到底应该怎么把握?
尤其2009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第四题,“胡锦涛总书记到河南、安徽考察,引发我们许多思考。请联系给定资料,结合自己的思考,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流畅
2.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要深入思考,紧密结合“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写一篇视野开阔、见解深刻的文章。
3.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可结合“给定资料”中所反映的一个主要问题,写一篇见解比较深刻的文章。
其中,第3点要求,只需要考生就材料中的某一个主要问题展开论述,还比较简单,这意味着可自选角度,既可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粮食安全这一具体问题为主题,也可以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宏观问题为主题。问题在于,第2点要求考生写一篇视野开阔的文章,什么才能算作视野开阔,意味着我们对材料主旨的把握,不是材料中的某一个具体问题,而是整个材料所涉及到宏观全局问题,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新挑战,当材料中社会问题的主题分散、模糊、多个具体问题犬牙交错时,怎么去理顺其中的脉络,怎么去准确地把握其宏观主旨与背后的深意?这既需要阅读和把握材料的方法技巧,更需要良好的社会问题的宏观理论素养,我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对此作出分析和总结。
曾经在以前的一篇文章中说过,把握申论的三条核心线索在于,题型、材料和社会问题,那本文也从题型、材料和社会问题三个角度,以2009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为例,分析、展示了目前申论考试的变化,那如何应对这种变化?在变化的背后是否还有不变的规律?在本文中谈了近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的变化,在以后的文章中将剖析如何从这种变化中去寻找解题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