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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恶搞”现象问题的危害及对策
网络是高科技、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和知识载体,已经越来越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主渠道、主战场。中国的网民有近2亿,使用宽带网的网民现在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在网民众多的情况下,网络文化导向和内容不正确、不健康,将对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造成大面积的、深层次的冲击。
恶搞搞乱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搞乱了社会大多数人所遵从的主流价值观,包括荣辱观、是非观,也搞乱了现在的道德底线,引起广大网民和群众的普遍不满。
一、“恶搞”现状
网络青年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无极》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戏弄和颠覆,那时,“恶搞”还只是零星的现象。2005年后,网络上却掀起了“恶搞”浪潮,直至红色经典和英雄人物也成为“恶搞”对象,使“恶搞”这样一种流行文化时尚逐渐走向浅薄和粗鄙。
由日本CineBazarInc公司投资的电影版《西游记之大战金角银角》,经广电总局批准后来到孙悟空的故乡中国取景,从2006年10月27日起辗转横店、宁夏、湖南、甘肃、安徽、广西和内蒙古等地拍摄。
在中国古典名著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或其他读本的过程中,《西游记》是原著最不被尊重的作品。这次日本版的《西游记》就沿袭“恶搞”风格——孙悟空变成神经质的小超人、唐僧由女星反串、猪八戒戴起大檐帽。之前,美国人也“恶搞”了名著《西游记》。美国NBC电视网曾播放过由他们改编的4集电视剧《西游记》,在剧中,观音菩萨竟然和唐僧谈起了恋爱,还有两人亲嘴的镜头。
作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代表着一段历史时期内汉语言文学的最高成就。“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艺术形象不仅深受海内华文读者的喜爱,也是西方人普遍认同的东方文化经典。就是这样一部经典,如今成了影视界“发挥创造性才能”的试验田——这与被改编成多种形式、但均忠于原作的西方文学瑰宝《哈姆雷特》相比,实有天壤之别。
针对《西游记》被一些外国人胡编乱改的现状,“美猴王”六小龄童奔走演讲、大声疾呼:现在糟蹋中国名著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民族文化遗产正在啼哭。要防止一些人打着“时尚”、“颠覆”的旗号来“恶搞”我们的传统文化,伤害中国人的感情!
日本版和美国版的《西游记》确实不厚道,但这样的亵渎和糟蹋古典名著的情况在国内也并不少见。其实“恶搞”早已在我们身边泛滥。
一本名叫《大话红楼》的书对《红楼梦》中的人物和情节的扭曲和篡改已经达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宝黛初会是宝玉“性骚扰”、跳脱衣舞的闹剧,大观园内众姑娘逢年过节都要穿着“比基尼”选美,黛玉成了“二奶”,宝钗有了外遇……如此对经典名著《红楼梦》的恶搞,可谓是集天下恶搞之大成。而如此的恶搞,并不是流传于网络或非法出版物,竟然是某出版社“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选题申请”,正规出版的“大话名著”系列。出版这种图书的某出版社,只不过是用自己的短视,为这种文化的短视行为推波助澜。虽然他们自己辩称“韩国、日本也改编了三国、水浒,都是为了迎合本国青少年的需要”,但韩国、日本糟蹋我们的文化经典,我们就也要跟着糟蹋我们的文化经典吗?在日本的网络游戏中,林黛玉成为色情场所的性奴,难道我们也要在我们的出版物中,将“金陵十二钗”都塑造成性奴吗?
经典原著对于许多人来说,不仅代表着一段单纯美好的回忆,更支撑起一个时代的信念和价值观。而恶搞,却在洞穿人们的文化底线,在颠覆几代人心中的英雄理想和珍贵情感。
因为好奇,记者也曾看过此类恶搞的短篇,每次都觉得“好像不如传说中那么好笑”,其中一些更是拿无聊当有趣,十分劣俗。然而,有人却对此趋之若鹜。这种对经典与历史解构、颠覆的倾向,对权威与传统的轻蔑、歪曲、亵渎的态度,是一种文化病象。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其中蕴含着对历史的敬畏之心和对先人思想精髓的尊重之情,在经年累月的沉淀后,仍能让人静下心来,一读再读,一看再看。两相比较,取舍已不辨自明。
长沙一饭店竟以油画《开国大典》做宣传,画中还加上了无聊广告语,“同志们大饭锅成立了”。此举有损国家、民族感情。
二、“恶搞”何以风靡?
“恶搞”某种程度上契合了现代青年人的特征,成为文化消费的新宠。
第一,现代青年人更强调个性。他们比父辈更排斥顺从、更强调个性。我国主流文化作品在内容和风格上具有很大的雷同性,容易引起审美疲劳。“恶搞”颠覆经典、张扬个性,成为青年文化的一个亮点。
第二,现代青年人承受更大的压力。教育高收费、“毕业即失业”……使现代青年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恶搞”以较强的娱乐功能,较好地释放人们生活中的紧张与疲惫。第三,现代青年人面对更多的无奈。在市场竞争和利益导向的作用下,人们的关系渐趋淡漠,人们既希望保持个性,又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另外,很多青年人很清楚改革所带来的很多问题、但无力解决,抱负与现实存在很大的反差。当“恶搞”浪潮来临时,他们好像找到了“用武之地”——以“天之骄子”的济世热情、智慧和技术表现出强大的俗文化建构能力,实现了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高层次——“实现自我”的需要。有些年轻人希望通过“恶搞”、“无厘头”获得快乐、释放压力,或者藉此出名;
第三,电脑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硬件环境。Photoshop 、Premiere 以及数码相机自带软件等使图像、音频、视频处理都变得非常简单、廉价,很容易重新编辑并赋予新的表达主题,这为“恶搞”作品的创作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如果说《分家在十月》是出自电视台专业人员之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则表现了“恶搞”的民间性和大众性。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具有更强的传播功能优势,为“恶搞”作品的流行提供了条件。由于互动性,网民接到“恶搞”作品后很容易进行再“创造”,并以回帖的方式不断添加自己的新作,使“恶搞”作品越来越搞笑、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反叛。由于虚拟性,现实生活中不愿意说的话或做的事都可以在网络上“疯狂”地展现出来,也使“恶搞”越来越“恶”。由于经验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目前网络管理的水准还不够高,这就给“恶搞”留下了相当大的空间,留下了很大的自由度。
第四,多元化的文化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软件环境。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强调精英文化的绝对地位,不登大雅之堂的草根文化几乎没有生存空间。样板戏曾经成为人们文化消费的主流,出现了“八亿人民八部戏”的局面。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文化逐渐呈现多元化趋势,人们对于非主流文化抱着一种宽容的态度,不赞成也不干预,为“恶搞”的流行提供了空间。价值观多元化,高雅文化缺位,理想信念教育苍白无力。
第五,出版商、电视剧制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不惜将经典玷污、损毁成粗糙的砖石瓦砾;另一方面,价值观多元化,高雅文化缺位,理想信念教育苍白无力。
三、“恶搞”带来的负面影响
网络“恶搞”作为一种有害的、有毒的文化,是具有非常明显的危害的,有六种危害:
第一,对理想信念的颠覆。树立崇高正义的理想信念,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支柱。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中,方方面面都很重要,但是最核心的、最重要的应该是理想信念问题。英雄人物之所以高大,就在于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网络“恶搞”对人们危害最大的就是把英雄人物变成小混混,甚至变成了反面人物,根本没有理想信念,“恶搞”的结果就是告诉人家不要有理想信念,根本不需要,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个方面。
第二,对诚实守信的颠覆。诚实守信是每一个公民应具有的素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着力提倡的美德,但是网络“恶搞”就是玩世不恭,信口雌黄,什么假话都敢说,什么事情都可以胡诌出来,因此,诚实守信的美德在网络“恶搞”那里没有任何价值,好像说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价值。反而通过弄虚作假,能够取得轰动的效应,这个导向太明显了,老老实实的就是默默无闻,反而通过弄虚作假非常吸引眼球。
第三,对良知善心的颠覆。我们说人要怀有良知,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社会生活当中,作为一个人,起码要关心他人、爱护他人,要有善良的愿望和助人的行为,这是公民的基本道德。但是网络“恶搞”,连英雄都可以变成一般的人,甚至不好的人,等于世间上好人不存在,有好人也变成了坏人,甚至提倡当好人还不如当坏人,比如造谣说雷锋是帮人帮多了,累死的,好人要早夭,还不如当不好的人,当坏人,这个导向是很清楚的,是对良知善心的颠覆。
第四,对劳动创造的颠覆。网络“恶搞”主要针对红色经典,这些红色经典的文学作品都是经过作家深入生活,经过艰苦的脑力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很不容易地创造出来的,但是在网络“恶搞”那里,根本就没有创造,就把人家的拿来随心所欲的编一编,省力,无需进行劳动创造,可以说网络“恶搞”这些人都是投机取巧分子,是借人家的鸡下自己的蛋,打着别人的金字招牌,出售丑陋的东西。我认为网络“恶搞”不是诚实的劳动分子,是无赖。
总的来说,网络“恶搞”扰乱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是不折不扣的毒害人的“砒霜”,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光明日报》上点出来了,严肃的文化工作者不能沉默,对这个现象要大声起来喊,要制止。
第五,“恶搞”全面侵蚀文化产品
近年出品的相当部分影视作品,特别是涉及中国历史文化的电影电视剧,从编剧到导演到制片人,其眼睛都是方的——被孔方兄罩住了。如果说,《武林外传》这类作品的戏谑、调侃式“恶搞”,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底线,具有相当的娱乐成分而受到比较广泛欢迎的话,那么,另外一些古装戏,特别是相当部分投资很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广泛的影视作品,随意戏说历史,甚至在正剧的框架和形式中,嵌入了十分浓厚的“恶搞”元素,以致两千年封建专制社会中的几乎每个朝代,从秦汉到唐宋再到明清,都成了光辉灿烂的盛世;封建专制君主,从秦始皇到汉武帝到唐明皇到康熙、乾隆、雍正、咸丰,都成了功德盖世的英雄豪杰,不仅在价值主题上极力美化封建专制帝王,而且在具体的历史事实上,歪曲历史,臆断历史,胡编乱造,肆意肢解历史。这种在价值主题上的迷误以及为了配合迷误的价值主题而编造“史实”的现象,是相当恶劣的“恶搞”。
报刊“恶搞”的一个重要源头是网络。很多报刊把网络“恶搞”的内容直接放到自己版面上,把自由度很大的网络空间转换成为本来管理相对严格的平面媒体的图文。在借用网络“恶搞”资源的同时,很多报刊自己也启动了“恶搞”机制。胡汉三当上了潘冬子的“评委”,铁道游击队队长刘洪“与坐台小姐混熟”,这类荒诞不经的东西,不仅大量出现在各种生活娱乐休闲类的报刊上,而且开始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某些地方的党报上!为李鸿章的卖国行为翻案,为窃国大盗袁世凯评功摆好。这类歪理邪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另类“恶搞”。这类“恶搞”,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害莫大焉!
在图书中,“恶搞”也歪风盛行。近年出版的一些少儿读物,编撰者和出版者为了赚取利润,往往别出心裁,挖空心思地搞出一些所谓笑料,灌输违反常识的“知识”。如果说,那些“无厘头”的脑筋急转弯之类的问题,还属于聊博一笑、可以接受的“恶搞”的话,那么,对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恶搞”,则是必须正视的严肃话题。这些年来,打着弘扬民族文化的旗号,贩卖封建主义的黑货,兜售阴暗卑劣的文化价值观,已经成了出版界的痼疾。各种各样的厚黑学、权谋术、帝王术、拍马术,在“传统文化”的光环下,粉墨登场,沉渣泛起!别有用心地曲解“四书五经”,把封建文化中的阴暗面美化成为民族文化精华,这类图书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是在高雅、庄严的面孔下,在文化价值观方面的“恶搞”。这类“恶搞”,较之嬉皮笑脸、表面怪诞搞笑的“恶搞”,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在文化场所,“恶搞”也日益蔓延。山东聊城市阳谷县的“金瓶梅文化旅游区”,山东临清市的“金瓶梅文化街”,安徽省黄山市的“金瓶梅遗址公园”,争相上马开业。这些“文化”场所的卖点,主要在于潘金莲、西门庆的性象征意义。在阳谷县狮子楼旅游城里,专门从山东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聘来的“潘金莲”,其身份是“景区形象大使”。在上海的杜莎夫人蜡像馆,居然有人“恶搞杜莎夫人蜡像”。网络和很多报刊都曾发表了很不雅观的照片:两个长相和神情都很猥琐的男子抱着Twins的蜡像,上下其手,公然猥亵,甚至扯开蜡像的低胸吊带装实施“胸袭”。真正到了“无聊兼无耻”的地步!打“金瓶梅文化”主意的,是“恶搞”历史文化,颠覆中国文化精神;起Twins蜡像色心并实施色行的,是“恶搞”现代艺术,挑战现代公民道德准则。
第六,“恶搞”不利于青少年成长
对成年人来说,低级趣味、歪曲事实的“恶搞”文化可能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者笑料。但是,对正处在成长发育期,世界观、道德观正在形成期的未成年人来说,就会影响到他们对是非和美丑的判断。比如,语文试卷上要求接诗句“但愿人长久”,就有学生这样写道:“相伴德利斯”(德利斯是一种烤肠品牌)。很多青少年学生甚至以此为时尚。
四、防止网络“恶搞的对策
防止网络“恶搞”是我们当前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网络“恶搞”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人们的猎奇心理,具有传播快、流传广的特点,因而,防范、制止网络“恶搞”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此,我们应该采取正确、有效的对策。
第一,坚持道德的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对“恶搞“这件事,我们也不要惊慌失措,要非常认真地分析,冷静地对待,毕竟网络“恶搞”是少数的。同时,我认为有良知的、有正义感的人能够正确地看待,这件事还是要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能冒然地说是敌我矛盾。既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就要坚持正面教育,这是一项根本的大计,长远之计,教化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把教化的工作做好了,就具有精神约束的作用,来促使人类减少邪欲,束缚躁动,从而在内心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为什么会有网络“恶搞”的人?如果他内心没有邪恶的躁动,减少拙恶的动机,就是最好的防范。
第二,坚持道德的法律化。教育很重要,但教育不是万能的。道德教育要适度法制化,要将道德规范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下来,树立道德的法律尊严,这是重要的渠道,所以我们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对那些因网络“恶搞”触犯法律的,该起诉的还要起诉,该罚款的还要予以罚款,不能够姑息迁就。要尽快制定《网络法》,规范“恶搞”行为。应突出“恶搞”富有个性、轻松风趣、机智幽默的特征和娱乐功能,使之成为一道奇特的文化“大餐”;但不能过度突出反叛的特征,将其作为攻击他人、反叛社会的一种工具,可以“恶搞”但不能“乱搞”。“恶搞”最好限于娱乐范围之内,不要将政治、历史等这种严肃的话题作为“恶搞”对象。
第三,要坚持道德的管理化。不但要正面教育,要有法律化,同时还要管理。道德的管理化体现在网络上,规范到位,使人们有自发抵制的能力。管理得好,使大家自觉地抵制,甚至批判它。要确立好的示范和评价机制,对好的和坏的都要抓住典型,对好的我们要加以大力宣传,对不好的和错误的就要组织力量展开斗争。要加强对青年问题的研究,并为青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帮助,有助于解决他们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困惑与不满,避免在一些诱惑面前误入歧途。
第四,加强网络和图书市场的管理,提高编辑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