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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管理工作指引》,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沙区机关雇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详见《2009年一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敬业爱岗,并符合“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要求的中国公民。 三、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09年3月12日下午5时止。考生填妥《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到nsrcb@126.com,或者传真至020-39910532。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四、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达到拟聘岗位数1:3比例以上准予开考。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09年3月16日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与笔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一并公布。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09年3月16日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②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 ③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个别岗位需加考岗位技能测试的,加考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加考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成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有加考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84985826。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一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 2.《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 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六日 | |
附件1:2009年一季度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