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公告 |
广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的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外语翻译。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以及外事工作的特殊性,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经上级批准,此次招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特殊(专业)考试、考核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专业、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 英语、法语、西班牙语 (注:根据上述3个专业考试总体情况,确定1—2个专业进行录取) (二)招聘对象:(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者均可报名) 1.“211工程”院校及重点外语类院校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2009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2. 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中国公民。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年级综合排名前30%(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未能提供证明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其中英语考生的英语水平必须具备通过国家英语八级专业考试(CET8)的能力(如入围者毕业时未能通过此项考试,将不予录取);取得国外高校相关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必须具备娴熟的口笔译能力; 4、仪表端庄,身体健康。男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应在1.65米以上; 5、取得国外高校相关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下; 6、咬字清晰,普通话无口音。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6日—2月13日 (联系方式:020-83125514,83125513)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陆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众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妥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点击这里投递简历。 3、考生年级成绩综合排名证明材料请传真至020-83333487,原件于考试时提交给本单位) 四、专业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习三种形式。 (一)笔试和面试 1、笔试题由市外办组织命题,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由市外办组织命题,内容包括中、外文口译互译,听材料回答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听力、口语能力以及外事干部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场地点: 另行通知。 (二)实习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确定录取的专业中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进入本单位实习,实习期为两周。 五、确定录用人选 市外办考核小组组织考官对考生的笔试、面试和实习考核情况进行独立署名评分,取总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得分。各环节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习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组织初步入选人员进行体检,请学校出具考生表现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市外办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拟录用人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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