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人员招聘公告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是隶属于广州市卫生局的市级皮肤病、性病专业防治机构。被全国性病防治监测中心认定为广州地区唯一的性病防治监测中心,也是全国七家性病防治哨点医院之一,为广东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带教点,担负广州地区76个性病监测点(医院)皮肤性病科专业人员培训任务。负责全市的麻风病、性病的病例报告及疫情监测工作。承担全市皮肤病、性病的诊断治疗规范、专业医师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及部分省、市级皮肤病、性病的重点科研项目。
本所设有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医教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财务科、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中医科、理疗科、检验科、药剂科、麻风病防治科及住院部和门诊部。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以下专业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专 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务) |
人数 |
皮肤性病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及以上 |
1 |
分子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及以上 |
1 |
药剂学 |
硕士研究生 |
|
1 |
临床医学 |
本 科 |
|
1 |
临床护理 |
本 科 |
|
1 |
信息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
1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应聘专业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皮肤性病专业博士学位也可为历届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有学士学位,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优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英语六级证书。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于即日起至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求职动机,对我所的认同感;职业道德情操,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带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需求1:2确定人数。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及面试时间: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验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负担。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