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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09-01-06〗 本文作者:gwypass 浏览次数:1546
2009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08-12-31 来源:广州人事网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83名(越秀区教育局属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具体参加招聘学校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网。
一、招聘的职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中学教师205名、九年制学校教师16名、小学教师43名、职中教师11名、特殊教育教师8名,共283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具体见附件3);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应聘学科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者,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应聘学科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不包括助理级执业资格,下同)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应聘学科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因本区教育发展需要,本次招聘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除应符合上列条件外,年龄限定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精神,现仍在越秀区教育局属中小学任临时专任教师,且已连续聘用一年以上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其学历应在本科以上、年龄不得超过38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的人员优先聘用。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应聘示范性高中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八级考试,应聘其他学校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以上考试;应聘其他学科教师的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应聘美术、音乐、体育专业的应通过国家英语三级考试。
3.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0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学科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 以上才能开考。
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元月12日(星期一)中午12∶00时至元月16日(星期五)下午5∶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免笔试者只需缴纳报名费2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元月17日(星期六)下午5:00。
须参加笔试者网上报名时,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只填应聘学科(详见附件1),同时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www.gzyxedu.net)上直接打印《资格审查目录表》,按目录要求准备资格审查资料。
免笔试者在报名同时填报具体应聘职位(详见附件2)。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参加笔试者于元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00至元月23日通过中国广州人事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缴费后登录越秀区教育信息网(www.gzyxedu.net)直接打印资格审查目录表。
(二)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或试教)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免笔试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和职称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
笔试时间为2月3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2月4日(星期三)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公共课部分与专业课部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计算,不计入总成绩。其中学科专业课部分的分值为7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公共课部分的分值为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公共课部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普通心理学,考试题型为简述题(10分)和论述题(20分)两部分。
(2)资格审查和面试
2月5日(星期四)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安排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上与公示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的方式:
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招聘人数为1人的学科)或1∶7(招聘人数为2人的学科)或1:5(招聘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学科)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
2.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资格审查目录表》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同时办理参加笔试入围人员填报应聘详细职位志愿。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或试教)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聘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面试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的名单,入围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招聘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该职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分数占总成绩的70%。
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该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体检和考核
以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总成绩的高低递补。
(四)补录
当某一职位考生中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服从统筹安排”报名志愿且报考同类学科的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对象为已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由区教育局推荐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越秀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87665521,投诉电话:87698507。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广州市越秀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元月一日
附件1:招聘学科表(参加笔试人员适用).xls
附件2:招聘职位表(免笔试及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适用).xls
附件3:《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doc
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