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贺南方学员囊括19年省委、省政府、工商、监狱等热门职位状元
您的当前位置:南方公务员考试网 >> 考试专题 >> 广州深圳市考专题 >> 正文内容
关于部分已报名人员可改报新增职位的通知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08-12-13〗   本文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634

经省人事厅批准,广州市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新增招考职位50个。新增职位为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二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职位,该职位已于12月10日公布。凡符合新增职位报考条件、且在本通知公布前(2008年12月12日10时正)已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允许改报一次新增职位。改报成功者,将自动取消原报考记录。公开招考事宜仍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敬请留意。

 

广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考试培训 | 辅导资料 | 行测信息 | 申论信息 | 面试信息 |南方公务员博客 | 网站地图 | sitemap
   

国家公务员考试 | 广东公务员考试 | 广州公务考试 | 深圳公务员考试 | 广东选调生及公遴选 | 事业单位招考

南方公务培训中心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西校区实训楼516

联系电话: 020-85217183、18922251193

Copyright © 2007-2024 南方公务考试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20522号

       
  • 电话咨询

  • 020-85217183
  • 020-85213838
  • QQ交流群

  • 310206975
  • 2559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