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产业发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前山商贸物流中心、洪湾商贸物流中心)和香洲区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招聘职位
招考 单位 |
职位 代码 |
报名对象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香洲区产业发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
01 |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不限; 3.男性;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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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不限; 3.女性;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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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建筑专业、规划专业; 3.男性;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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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产业发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香洲区信息中心 |
04 |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计算机专业; 3.性别不限; 4.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
3人 |
其中:区信息中心1名,区产业发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 |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电话:0756-2227270、2134305);
(四)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香洲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者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报考者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五)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
(六)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考人数低于该比例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不予开考;
(七)报考者、代报名者于2008年10月15-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聘请相关专家封闭出题,由区纪委派人员全程监督。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
考核是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核实并作出评价的一种方法,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能否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报考资格复核。对拟聘用人员有无不予聘用情形和是否具有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确认。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三项考核中,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不合格。
1.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3.是否符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香洲区组织人事网和珠海市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办理纳编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香洲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后,再由区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九、其他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756-2516657(区纪委);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咨询电话:0756-2516710(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