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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海南省商务厅特殊招录2名公务员的公告
本文转载自:〖无〗 发表时间:〖2008-09-15〗 本文作者:gwy 浏览次数:2663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2008年海南省商务厅
特殊招录2名公务员的公告
2008年海南省商务厅拟面向全社会公开特殊招录俄语专业、越南语专业公务员各1名,共2名。
一、特殊招录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国户籍。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特殊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知识面较宽,能胜任专业翻译工作。毕业时须获得所学专业学历及学位证书。
3、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体检各项指标达到公务员录用规E-HEIGHT: 125%;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size: 12.0pt ; mso-font-kerning: 1.0pt ;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二)资格条件
1、俄语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语言交流流利。
2、越南语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语言交流流利。
特殊招录人员年龄为18—30周岁,即为1978年9月30日之前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特殊招录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及在校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特殊招录人员若与海南省商务厅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特殊招录。
三、特殊招录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请与海南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联系报名,报名后由海南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特殊招录面试,面试合格者由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组织公务员考试。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9月25日止。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联系人:王靖明
联系电话:0898-65390687/13976380081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