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人事局 2008-5-13
佛山市人事局温馨提示,在佛山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职位中,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出示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不能出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或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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